全钢爬架方案审核要点
JGJ202-2010规范要求:
一、3.0.1条
1、钢管规格:48。3*3。6,规格使用前刷漆。
二、4.3.5条
1、每一楼层处均应设置附墙支座。
三4.3.9条
3、防坠装置不得与提升装置设置在同一附墙支座上。
四、4.4.2
1、架体高度不得大于5倍楼层高;
2、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。2米;
3、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得大于7米,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,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。4米。
4、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米,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/2。
五、4.4.8
5、架体全高与支承全高的乘积不得大于110m2。
六、4.4.4
在竖向主框架的底部应设置水平支承桁架,其宽度应与主框架相同,平行于墙面,其高度不宜小于1。8m。
七、4.4.12架体外立面应沿全高连续试设置剪刀撑,水平夹角45~600。
八、4.4.14
2、作业层外侧应设置1。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的挡脚板。
九、4.5.3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
1、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构上,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一个防坠落装置。
2、必须采用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,严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要重组的手动装置;
3、整体式升降脚手架制动距离≤80mm。单片式升降脚手架≤150mm。
5、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必须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;
6、钢吊杆式防坠落装置,钢吊杆规格不应小于Φ25mm。
4.7.3附着式脚手架升降操作应符合规定:
2、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架体上。
3、升降过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载。
4、所有防碍升降的障碍物都已拆除。
5、所有影响升降作业的约束应已拆除。
6、各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,整体架最 大升降不得大于80mm。